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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新闻中的法律常识,了解法律,守护自身权益

未命名 2025年10月11日 13:22 12 admin

随着社会的发展,热点新闻层出不穷,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作为普通民众,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结合近期热点新闻,为大家梳理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

热点新闻一:高空抛物事件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在遇到高空抛物事件时,应立即报警,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热点新闻二:网络暴力事件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暴力事件也日益增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网络上遇到侮辱、诽谤等行为时,应依法维权,作为网民,也应自觉遵守网络道德,不参与网络暴力。

热点新闻三: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热点新闻中的法律常识,了解法律,守护自身权益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六)生产经营未经动物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生产经营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八)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乳制品、婴幼儿食品;

(九)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或者备案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二)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热点新闻四:个人信息保护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对于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要依法维权。

了解法律常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遇到热点新闻中的法律问题时,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公民,我们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

标签: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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